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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全国工商联的历史沿革*
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(简称全国工商联)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,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之一。
早在解放战争时期,中国共产党就在东北解放区的少数城市建
立了工商联组织。1949年8月,中共中央作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的决定。一些大中城市先后成立了工商联地方组织。1952年8月,中国政务院颁布《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》,确定了建立工商联的基本原则。1953年10月,全国工商联正式成立。它是以私营工商业者为主体,国营企业和合作社、公私合营企业等各类工商业者参加的,中国共产党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的人民团体。它的主要工作对象是私营工商业者。国营企业和合作社的代表参加工商联,是为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代表的骨干作用,以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实现。
五十年代,工商联在引导私营工商业者搞好生产经营,代表私营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,团结他们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,特别是团结、教育广大私营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等方面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,工商联的主要工作是组织、推动工商业者进行学习和自我教育,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工商联被迫停止了活动。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工商联得到恢复和发展。1979年10月工商联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,提出了“坚定不移跟党走,尽心竭力为四化”的工作方针,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以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活动,积极参加国家事务和经济决策的协商,就区域性专业性的经济发展战略进行调查研究,兴办集体企业、安置待业青年,兴办各类学校和培训班,培训工商专业人才,开展与港澳台和国外工商社团的联络工作,协助引进资金、技术和人才,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建设,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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